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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陽許氏,原籍廣東澄海,由賡颺起始遷番禺,賡揚號拜庭,另號美瑞,字宜和。生于乾隆壬辰,卒于道光丙午,卒時七十有五歲,葬于廣州市郊小北外上塘,議敘府同知銜。生子十一人:禰光(行一)、祥光(行五)、佑光(行六)、祚光(行七)、輝垣(行九)、禮光(行十)、裀光(行十四)、礽光(行十六)、禧光(行十七)、祉光(行十九)、祿光(行二十二);女八:行二適南邑孔繼勛,行三適番禺何鉅源,行四適南海伍元芳,行十一適番禺崔步崇,行十三適南海伍崇曜,行十五適番禺徐繼錫;行二十適番禺張國杰,行二十一適番禺周國瑞。 拜庭次子祥光,原有子十人,因兄禰光無后,以長子應馬來繼承。故得九人,在九子中,應骃行八,應鏘行九,應鑾行十、應钅唐行十二,應錝行十三,應鍇行十六,應鎔行十八,均以鄉(xiāng)試中,獲舉人。奉御旨頒賜“九子七登科”牌匾。 祥光道光壬辰恩科進士,官至廣安按察使,欽加布政使銜,恩賞“三錫酧庸”牌匾。 祚光子一應钅榮字星臺,官至道光癸卯舉人,癸丑會魁欽點主事、簽分工部即用郎中。官至九江關監(jiān)督,管理御窯事務,浙江布政使,護理浙江巡撫。 禮光布政使經(jīng)歷,賞戴藍翎。有子五人,次子應骙字筠庵,翰林,歷任倉場總督、戶部尚書、禮部尚書、兵部尚書、刑部尚書、工部尚書、閩浙總督兼署福州將軍,兼管船政大臣。奉旨在紫禁城內騎馬。慈禧皇太后御賜“福”字。應骙有子六人,次子秉璋字少筠,光緒丙子順天鄉(xiāng)試舉人,候補內閣中書,議敘江蘇候補欽加二品銜,賞戴花翎。五子秉琦字稚筠,一品蔭生,欽用主事分發(fā)兵部。歷任陸軍部右丞、宗人府中丞。 應鏘同治甲子舉人,以道員用,賞加二品銜加四級。有子六人,次子炳耀字芝軒,戊子科優(yōu)貢,甲午科舉人,江西補用道員,賞戴花翎,廣西左江統(tǒng)領。四子炳榛字苓西,二品頂戴,軍機處存記,江蘇即補道,派駐金山總領事官、廣州交涉員、瓊海關監(jiān)督兼北海交涉員。 炳銜字保宸,福建補用通判,有子三人,三子崇智字汝為。日本士官(學校)畢業(yè),歷任十四師師長、國民第二軍軍長、粵軍總司令。 炳日韋字貢宸,同治丁卯順天舉人,戶部山東司郎中,總理衙門章京,賞戴花翎,江西盡先補用知府補缺后以道員欽加鹽運使銜。有子七人:長子崇貴歷任安徽各縣知縣。四子崇灝字公武,歷任粵漢鐵路總理,考試院秘書長,國民政府委員。五子崇濟字佛航,歷任粵軍旅長、師長、遂溪縣長。六子崇清號志澄,日本帝國大學哲學系畢業(yè)。歷任廣州市教育局長、廣東省教育廳長、廣東省民政廳長、代理廣東省政府主席。解放后,任中山大學校長、中南軍政委員會委員、民盟廣東省委員會主委,民進廣州市委員會主委,中國人民政治協(xié)商委員會廣東省分會副主席、廣東省副省長。七子崇年,字齡筠,曾任交通部航政局長。 炳恭字坤符(應钅榮十三子),湖北盡先補用知府,欽加三品銜,補缺后以道員用,俟歸道員后賞加二品頂戴,賞戴花翎,署理德安府知府。 炳枟字朗甫(應钅榮十七子),增貢生委用訓導,欽加中書銜,江蘇補用同知,賞戴花翎,有子三女三,長女廣平,適紹興周樹人(魯迅),現(xiàn)任中華全國婦女聯(lián)合會副主席,民進中央委員會副主委、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。 炳璈字奏云(應钅榮二十六子),增貢生候選訓導,欽加五品銜。曾在上海南洋兄弟煙草公司、上海招商局暨上海廣肇公所任職。 高陽許氏于道光年間,在廣州新城高第街置有廣闊地皮一大段。東至鹽務公所(即解放初期之省公安廳當時位于大南路),西至連科里,南至高第街路面,北至玉帶河(濠)。占地計八百余井。據(jù)昔時導人迷信者所說:“許氏子孫繁衍(據(jù)不準確的估計,男女人口大約總有四五百人,因有分居在北京、上海、武漢、港、澳暨本省各縣市鎮(zhèn)各地)。和世代簪纓,不是偶然,而是關乎許家之陽宅和陰宅之吉兆所致。”陽宅:許家處在廣州市高第街之中。左有大南門,右有歸德門,形成昔時衙署之東轅門、西轅門(金氏雖同在高第街,但偏于東,昔日尚有陳氏亦同在高第街,但又偏于西,未有許氏正居其中)。 廣州市命脈起源于觀音山,而剛好直向許家傾瀉下來,所以既旺于丁又旺于貴的說法。又昔日許家后座對著南勝里,該地有一糞埠,蓋屎為財,故又有旺財之謬論。 “陰宅”許氏始祖拜庭之母黃氏葬于廣州郊區(qū)洞其。該地的來龍去脈和琴書案都非常顯著,是一“吉祥”之地。在購地開冢之際,掘至深處,發(fā)現(xiàn)地穴內已先有一棺,但不知死者名姓,僅認得是一具男尸。但為紀念死者起見,將棺起出,另在穴旁安葬并立有石碑:“古君子之墓”,并囑后代世世子孫,每年清明時節(jié)必須附帶祭奠,以示尊敬。 在高第街所置祖居,并在祖居之東,建有祠堂,建筑宏偉,所用之磚,俱是水磨青磚。所用之瓦亦都是由石灣定燒。祠堂外建有牌樓,是御賜拜庭之母黃氏“親見七代”牌額。 此外,祥光在南堤建有“袖海樓”,應骙在廣州河南建有“后樂園”,炳耀在與祖居相連之連科里購地建有“別開新館”,炳榛在堤岸建有“照霞樓”,臺榭園林,別具幽雅。昔時之所謂士大夫和騷人墨客,流連宴會,流觴曲水之樂,夜無虛夕。 許氏由澄海落籍番禺,迄今計有九代。代代俱有一字派。由賡字起到光、應、炳、崇、錫、紹、必,必字之下尚未擬定下來。 許氏以鹽業(yè)起家,現(xiàn)在祠堂每屆黃梅時節(jié),即翻潮。因初時該地是鹽地,躉存鹽倉,迄今仍發(fā)咸潮。 自祥光時起,即罷鹽業(yè)而轉仕途,亦即棄商就官。從此許氏子孫即以做官為終身事業(yè),功名鼎盛,影響到一般為父母者為其子輩選擇職業(yè),大家都有“萬般皆下品,惟有讀書高”的思想。 昔時賭博中買“圍性”,人多爭取買許字姓氏,每科均有許氏子弟榮登金榜。故許氏高腳牌中如“父子、叔侄、兄弟同科”,科科均有出現(xiàn),人皆欽羨。因之,為許氏子孫者,各以仕途為出路。但為許氏之女兒和媳婦則處境大有其困難。昔時婚姻之所謂“竹門對竹門,石門對石門”。但經(jīng)濟情況則不盡相同。因許氏人多族大,婚喪喜慶,一年當中,不知遇著多少次。例如:翁姑拜壽,小叔、小姑嫁娶,暨遇尊親大故,則繁文縟節(jié),書不勝書。俗語所謂“人情緊過債”。昔時婦女中毒最深之一語,就是“好女兩頭瞞”。有時既瞞騙夫家,有時復瞞騙母家。例如一方確實無力拿出巨款來采辦禮物,或雖有力而翁姑或父母方面素性吝嗇,有錢不愿或不肯拿出來時,為女子者則只好瞞著一方,將私己錢來補貼。但私蓄有限,而賠墊無窮,則時有出高利貸款或“埋會”或“標會”來支撐門面,以維持面子。為著虛榮而致令自己負擔著無限的痛苦?v令自己對著家務鞠躬盡瘁,還得不著翁姑對自己的信任,或多或少地有貼外家(即母家)之嫌疑。這是舊封建社會和舊家庭遺留下來的毒素,形成姑、媳不和之根源。絕大多數(shù)家族亦復如斯,不過許氏人多族大,受影響更深矣。 當時廣東之所謂“世家”,潘、盧、葉、許、金。除許氏大屋暨祠堂尚能保持原有面貌,碩果僅存外,其余開街者開街,分建者分建,分售者分售。許氏何以尚能保持迄今,亦有其一定因素。是因許氏屋大人多,屋契僅有一張,子孫個別無權出售。二是全部出售,要全族子孫簽名蓋章,而許氏族大丁眾,且分居各地,不易辦理。三是許氏本身有兩種情況,現(xiàn)尚存有人丁的房頭:五、六、七、九、十、十四、十六、十九、二十二,計共九房,而房頭有丁多丁少之分,倘祖居售出所得屋價,若以房頭來分配,則房頭丁多的子孫,即群起反對,若按人丁來分,則房頭人丁少的子孫又起來反對。前項問題,自不易得到解決,因而能久延保持下來。 在私房改造之前,即以1957年全年度許氏房鋪地租收入方面計人民幣14823.12元。支出方面計人民幣10208.52元。收支相抵每年尚有余存。 因之,許氏族中清明、忌日和年中有“春、秋二祭”均設備酒席十數(shù)桌。男丁每人發(fā)豬肉一斤,入學考取秀才加一斤,舉人加二斤,進士加三斤,翰林加四斤。男丁60歲以上加一斤。此外,60歲以上的男丁還有敬老金,子弟獎學金,族中無依無靠老人生活補助費暨貧困喪葬補助費。 私房改造后,所有出租的房鋪地租均交由政府接管,因之,前項開支亦停止支付矣。 許氏所有祠堂、門官廳,路廳、大廳、神廳、三廳、四廳等地在“房改”時已全部被劃歸公用。 至于許宅子孫私人所住或私人租給別人居住的房屋,仍歸私人所有。 在“土改”時期,許氏原有不少田地,正當“土改”開始時,已主動地全部獻出。農會方面早知許氏之田確實是公有,不是私人所有,亦從無向許氏追索退租退息。 許氏昔時在分配租項方面,是不夠合理的。同一父母所生,有個別的,一人過繼兩房,除了領本身應得之一小份,復領別兩房之租項大兩份。因之,就做成貧富懸殊。此外,又有些子弟與元配不和,想多娶一妻,但怕岳家責難,即以兼祧名義來作護符。 許氏對妾侍是歧視的。凡為妾侍者,每于祭祀時,須拜在人后,同樣要拜在自己所生的子女或自己的兒媳之后。因此,做成妾侍的兒媳就看不起自己的家姑。為妾侍者,往往自怨自艾地認為自己永無出頭之日。反正一句話,妾侍在許家無地位。因許氏人多族大,每當婚、喪、嫁、娶,在繁文縟節(jié)中類似于這種情況,更容易顯露出來。 解放后,《婚姻法》頒布了,豈獨解放許氏一族妾侍哉,全國婦女同胞同深慶幸。 抗日勝利后,許族管理人曾將舊有建筑物拆通了,作為一所廣大商場。內設有戲院、娛樂場暨攤檔,包羅萬有。但開設未久,因業(yè)務不景,便紛告歇業(yè),商場便不再成為商場矣。 商店攤販撤走后,舊有建筑間隔,無力修復舊觀,因而許氏祖居更形荒蕪矣。 1949年10月,國民黨政權在穗逃跑之時,慘無人道地將海珠橋炸斷,當時許家房屋備受震動,好多建筑物,如屋頂和墻壁等大都被震裂,從此許家每幢屋宇經(jīng)過震動都滲漏不堪。海珠橋與高第街距離不遠,因之受害尤深。 回憶許應骙在當時見賞于慈禧皇太后,煊赫于朝,知名于野。在戊戍政變前夕,廣東京官在京前門外粵東會館,元旦舉行團拜,車水馬龍,翎頂輝煌,正歡敘之際,一聲報道“許尚書到”,所有到會館團拜之粵籍同鄉(xiāng)京官立即趕到會館門前,排班侍立。其時只有康長素先生(有為)傲坐于會館廳內,不出來打招呼,群僚側目,相互引為驚奇,尚不知戊戍政變行將爆發(fā)?凳鲜堑埸h首魁,早就目無西太后寵臣,而群僚當時猶為懵懂。 許應骙在戊戍政變初時,曾返里小憩,是時岑西林(春煊)督粵,規(guī)定凡總督部堂(清代各部尚書侍郎之稱。因其有大堂左右堂之名目也。各省總督向例兼兵部尚書之銜,故亦稱部堂,巡撫兼侍郎及副都御史銜,故亦稱部院)駕出,在路上所有肩輿立即停下來,否則將輿夫處罰。 許尚書乘輿出外,適遇岑督駕出,許氏輿夫遠聞鑼響,即將肩輿停下。許尚書詢問何故?輿夫均稱“遵奉督憲明令規(guī)定,不敢有違”。許氏吩咐:“不用回避,循道前進。”不久,督署巡捕官至,查詢乘輿者何人?膽敢有違!言時聲色俱厲,許尚書的巡捕官即以許氏名簡遞給岑督巡捕官,將許氏名柬呈岑閱覽。岑督立即下轎趨往許尚書輿前道歉。一、因許氏是岑之房官(科舉時同考官曰房官)。二、許是京官而岑是外官,外官對京官應加以尊重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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